一、入住须知
1、下列情况之一的老人不能入住:
(1)有传染病,或在传染病发病期间;
(2)患有精神性疾病或精神障碍者;
(3) 有进食或吞咽困难者;
(4) 不适应集体生活或其它原因不适宜入住者;
2、入住前须进行身体检查。<彩超、心电图、胸透、尿常规、血常规(肝+肾功能、糖脂三项);
3、入住时交老人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,2寸彩照两张,主要子女、亲属身份证复印件;
4、签订入住协议书需要有子女、亲属担保,抚养人必须按照协议承担责任和义务。
5、入住时老人需随身携带四季服装、日常用品。被、褥、床单、被罩等床上用品由康养院统一配备。
6、按照护理等级老人或赡养人应在每月前10日内按月缴纳床位费、伙食费、护理费,入院前需缴纳入住医疗保证金 3000 元。
7、老人住养期间,家属、子女应定时来院看望老人。看望老人时间为每日7:00-21:00(含节假日在内),其他时间谢绝探视(疫情期间实行封闭管理)。
8、未经本院允许,老人不得携带家用电器、家具、剪、刀等锐器进院。
9、老人自带贵重物品及现金自己负责保管或委托我院保管,若有隐瞒,遗失我院概不负责。
二、特别告知:
1、本院无法确保在院老人不发生意外事故(专护者除外)。
2、发生任何事故均应按照双方的协议合法合理地解决。
3、对以上两条有异议者,切勿入院签订入院协议,可另寻其他确保老人不发生意外的康养院。
4、凡入住本院的老人及家属请熟读并慎重签署书面特别告知书。
1、下列情况之一的老人不能入住:
(1)有传染病,或在传染病发病期间;
(2)患有精神性疾病或精神障碍者;
(3) 有进食或吞咽困难者;
(4) 不适应集体生活或其它原因不适宜入住者;
2、入住前须进行身体检查。<彩超、心电图、胸透、尿常规、血常规(肝+肾功能、糖脂三项);
3、入住时交老人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,2寸彩照两张,主要子女、亲属身份证复印件;
4、签订入住协议书需要有子女、亲属担保,抚养人必须按照协议承担责任和义务。
5、入住时老人需随身携带四季服装、日常用品。被、褥、床单、被罩等床上用品由康养院统一配备。
6、按照护理等级老人或赡养人应在每月前10日内按月缴纳床位费、伙食费、护理费,入院前需缴纳入住医疗保证金 3000 元。
7、老人住养期间,家属、子女应定时来院看望老人。看望老人时间为每日7:00-21:00(含节假日在内),其他时间谢绝探视(疫情期间实行封闭管理)。
8、未经本院允许,老人不得携带家用电器、家具、剪、刀等锐器进院。
9、老人自带贵重物品及现金自己负责保管或委托我院保管,若有隐瞒,遗失我院概不负责。
二、特别告知:
1、本院无法确保在院老人不发生意外事故(专护者除外)。
2、发生任何事故均应按照双方的协议合法合理地解决。
3、对以上两条有异议者,切勿入院签订入院协议,可另寻其他确保老人不发生意外的康养院。
4、凡入住本院的老人及家属请熟读并慎重签署书面特别告知书。